第三章 养宠物
“妈,咱们养条狗吧,我同学家里都养了。”墨忽然冒出这么一句。他说这话时正站在那儿漫无目的地转圈,我则坐在沙发上泡脚。
“以后这种让人惊掉下巴的话少说。”我百分之百不同意。他平时走在路上,哪怕远远看见一只巴掌大的小狗,都会吓得绕出五里地去。要是被小狗的爪子不小心蹭到裤腿,他立马哭天喊地跑回家,求我立刻带他去打狂犬疫苗——他怕死得很。我对狗的感情很复杂。电视上那种看家护院的小狗,我常常被它们的忠心护主感动得掉眼泪;拴着绳、只咬坏人的警犬,也让我心生敬意。可除此之外,我怕狗怕得要命。小学时,我不小心被邻居家的狗咬了一口,害得我跑了两趟县城去打疫苗。那时候去一趟县城千难万难,不管多远的路,全靠两条腿走过去,还得饿着肚子走。就是从那时起,我对狗产生了极深的恐惧,这道阴影怕是要跟我一辈子了。
“你太过分了,连宠物都不让人养。”他撅着嘴,气鼓鼓地说。
“这话你也好意思说出口?不管什么宠物,到了咱们家,下场只有一个——非死即伤。你给那些小生命留条活路吧。”
“我不管,你不让我养狗,我就养别的,反正我就是要养。”十岁的男孩浑身是刺,以后可怎么得了。我看向老方,老方摇摇头,表示他也无能为力。
“你要是敢养,就别吃我做的饭,我断你粮。”我威胁道。
“不吃就不吃,你就知道威胁我。哼!”他知道我不忍心真饿他,所以根本不吃这套。何况我向来言行不一,更助长了他的有恃无恐。人总是喜欢用自己做不到的事去威胁别人,也不知道意义究竟在哪里。但那一刻,我就想这么做。如果非要问图什么,大概就是图一时痛快吧——能震慑的只有自己,给别人的永远只有激怒。我这个蠢女人。
我算不上什么文雅人,偶尔心血来潮会跟风买些花草来养。看别人养得枝繁叶茂,觉得自己应该也不差。于是火力全开,一买就是好多盆,摆进家里各个我喜欢的角落。街头小贩那儿便宜些,我常在他们手里买。花草刚买回来时生命力都极旺盛,仙人球肥厚碧翠,连上面的刺都新鲜温和;多肉圆润可爱,像婴儿脸上两团小肉球,总忍不住想捏一把。从小贩手里接过来时,他一再叮嘱我别多浇水。为保险起见,我干脆一滴都不给——沙漠那种地方都能活得好好的,来了南方应该活得更好才是。
眼见天气越来越热,再不给水未免太残忍。我打来一杯水,打算浇一浇。突然发现它胖胖的身体中间有一块暗色,我用铅笔捅了捅,它像一座危房似的忽然塌成一滩,流出暗黑色的液体,房间顿时臭气熏天。它就这么死了,死得毫无尊严。我真替它不值,为它难过。多肉比仙人球好不到哪去,只不过死相体面些——它是慢慢一点点死掉的。颜色每暗一点,我就用剪刀剪去一点,剪着剪着就剪没了,所以根本没有死相。没有视觉上的冲击,总比难看的要好。后来我又养了一次多肉,结果一样。从那以后,我再也不敢养这种可爱娇小的花了,要养就养粗枝大叶的。
我问小贩给我找一盆世界上最好养的花,他叫我自己看,说哪种花多哪种就最好养。我看了看他车上的,又看了看摆在地上的,发现一大半都是那种叶子长得像空心菜的花。小贩告诉我这是绿萝,命相当硬,扔在那儿静静地待着,它能给你长出一个花园,而且特别便宜,一盆能嫁接出十盆。我一听两眼发光,马上付钱拎回了家。
走的时候,小贩听说了我养花的光辉历史后,特意交代我:“花不能放在你喜欢的地方,要放在花喜欢的地方。”我把这句话牢牢记在心里,一到家就把它放在阳台上阳光最好的位置。老方见我又抱回一盆花,直犯头疼:“花落到你手上,真是造孽。”我狠狠瞪了他两眼——这人就不能替花盼点好的?
“你看,这一盆绿萝量可真足,都快把盆子撑裂了。”我盯着绿萝,两眼直冒绿光。
“再足也是死路一条。”老方总是泼冷水,真招人厌。
“对对对,我可以嫁接,小贩说可以接十盆。”我喃喃自语,老方目瞪口呆。之前的花死了之后留下一堆空盆子,正好派上用场。小区旁边有一大块荒地,这几年被大爷大妈们开荒成了菜地。我提了个小桶,从山上用手扒来一桶泥巴——家里没有铁锨。不多不少嫁接了十棵。我怕它们换了新环境水土不服,特意往每个盆里撒了一把复合肥,然后齐齐整整地码在阳台边沿上。
“你真坏,现在连死都不给留个全尸,还要身首异处。这花走了狗屎运。”老方骂我。
“你懂什么,分十个盆多好,就算是死也能死慢点。”我才懒得理他。我差不多隔三天洒一次水,为此专门买了个小洒水壶。一开始它们还冒出了新嫩芽,后来不知怎么搞的,不断有发黄的烂叶子。我摘了一片就出来两片,跟头顶的白头发似的,揪了一根会新生出两三根。可我不能不摘,万一把旁边的好叶子传染了怎么办。这种花真不经摘,很快就被我摘秃了,只剩一根茎在那儿死撑着。
“咦,我那根茎呢?”有一天下班回来,我看盆子里空无一物。
“哦,我看它也是活不成了,不如给个痛快的,我就拔了用来做手抄报。”墨不紧不慢地说。
“你这死孩子,拿来,真不懂怜花惜玉。”我急赤白脸地伸手管墨要茎。
“根烂透了,我给扔了。”